根据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“助研、助教、助管”工作实施办法》(校研发【2021】191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在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中设置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岗位,本学期我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计划数为21。现将我院做好助教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.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2.学业成绩较好,各类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;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;工作踏实认真,能力突出,有责任感和进取心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。
3.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教岗位;已经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教岗位。
二、招聘程序
1.助教岗位聘任由设岗学院组织,按课程聘任,聘任小组应不少于3人,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。聘任考核应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择优确定聘用人选。
2.应聘研究生须填写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经导师同意、所在学院审查后,向相关设岗学院提交应聘申请。研究生被聘用后,由设岗学院、课程主讲教师与受聘研究生签订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》。(确定聘用后,另行通知协议签订时间)。
3.受聘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,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,应至少提前1周向设岗学院提出书面解聘申请。解除聘用协议后,学院应及时通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岗位设置
请应聘研究生查看附件:《生命科学学院拟聘研究生助教岗位汇总表(2023-2024-2)》选择意向岗位。
2.助教工作量以承担助教工作时间每个月达到20小时为一个基本工作任务,津贴标准为400元/月。如承担助教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任务,助教岗位津贴可按实际承担的助教工作量折算。
3.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按学期发放,每个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;研究生院根据助教一学期的工作考核情况,统一在学期末制作岗位津贴发放清单,向考核合格的研究生一次性足额发放岗位津贴。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减或取消津贴。
4.研究生助教每学期需认真记录实际工作情况,填写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考核表》(见附件4),聘期结束后,课程主讲教师及设岗学院对助教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考核等级拟定“优秀”的助教需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。考核结果为“优秀”的研究生,获评研究生助教工作“先进个人”称号,并发放证书。
四、时间安排
3月6日前,应聘研究生请填写《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(生科楼C2002)。
联 系 人:潘汝浩
联系电话:84396671
生科院教务办
2024年3月1日
附件:
附件1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
附件4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考核表
附件 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拟聘研究生助教岗位汇总表(2023-2024-2)